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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挂在公司集体户想要迁走怎么办?在深圳你要懂!

栏目:深圳入户资讯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5-05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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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挂在公司集体户想要迁走怎么办?在深圳你要懂!

(户口挂在公司集体户想要迁走怎么办?在深圳你要懂!)

  小编为你整理了深圳市内移居,或者说是市内户口迁移的办理指南!市内迁移有自有房产立户、挂靠家庭户、迁入集体户、迁入派出所代管户等几种类型,你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关的迁入指南。

  以下申请人必须是深户,迁至自有房产立户。

  申请条件:

  尚未立户,且有规范的门楼牌地址的住宅用途房产,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设立家庭户:

  申请人(配偶、子女)享有超过50%产权;

  申请人(配偶、子女)享有50%以下产权,经其他产权人书面声明统一;

  申请人想市(区)政府合法承租的公共租赁房屋。

  申请材料:

  合法住宅用途的房产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在公租房立户的,需收去租赁合同

  身份证

  迁至亲友房产立户

  申请条件:

  尚未立户,且有规范的门楼牌地址的住宅用途房产,符合以下情形可设立家庭户:申请人亲友的合法房产,经所有产权人书面声明同意。

  申请材料:

  合法住宅用途的房产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需产权人同时到场签署《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

  身份证。

  迁入家庭户

  申请条件:

  因居住、房产变更、婚姻状况变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等事由,可以申请办理户口室内迁移,迁至家庭户,具体包括:

  结婚、离婚、收养情形办理配偶、未成年子女互相分户或并户;

  迁至本人(配偶、子女)住宅用途房产或向市(区)政府合法承租的公共廉租房立户;

  配偶户口在本市家庭户,另一方户口在集体户的,应办理并户,迁入配偶家庭户内;

  父母与成年子女相互投靠(被投靠人属挂靠成员的按挂靠本市亲友家庭户办理);

  挂靠本市亲友家庭户;

  迁至亲友房产立户。

  

  申请材料:

  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

  申请人现婚姻法律文书(户口簿可直接反映婚姻关系的除外)

  如携带有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收取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材料,属收养的收取收养登记证明材料(户口簿可直接反映双方关系的除外);

  《深圳市居民市内移居申报表》;

  在本人或亲友房产立户的需提供相关房产证件证明;

  迁至亲友房产立户或挂靠的,还需收取《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或《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迁入父母(成年子女)家庭户的需提供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材料;

  申请人及三周岁以上随迁人员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粘贴于《常住人口登记表》上)。

  迁入单位集体户

  申请条件:

  本人因工作单位变动、原挂靠家庭户接触挂靠等原因,在本市无家庭户立户和迁入家庭户条件的,可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随迁入现单位集体户。

  

  申请材料:

  《深圳市居民市内移居申报表》;

  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

  申请人现婚姻法律文书;属丧偶的,收取死亡证明材料;

  如携带有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收取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材料,属收养的收取收养登记证明材料(户口簿可直接反映双方关系的除外);

  申请人现单位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申请人与单位的人事关系及同意迁入意见并盖章,配偶(子女)一并迁入的,应同时注明;

  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

  申请人及三周岁以上随迁人员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迁入派出所代管户

  申请条件:

  不能自行立户且无迁入家庭户和单位集体户条件的,可迁入原户籍所在派出所代管户。

  申请材料:

  现婚姻法律文书

  申请人属未成年人的,还需收取出生证明材料;

  申请人户口簿

  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本市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

  劳动年龄段申请人的待(失)业证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

  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未设立集体户的证明及申请人近三个月的社保单据;

  申请人及三周岁以上随迁人员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

  1.申请

  申请人通过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办理机关当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

  3.审查

  对已受理的申请,公安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办理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查验。

  4.办理结果

  对审查合格的申请,派出所户政窗口予以办理家庭户立户。

  

  网上办理:

  1.预约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户政预约∶

  (1)关注“深圳户政”微信公众号szhzfw后预约(推荐);

  (2)微信-钱包-城市服务-政务办事-户政业务-业务预约申请中进行预约。

  (3)电脑登陆深圳市公安局户政预约平台(hzyy.szga.gov.cn)进行预约;

  (4)拨打114转8号键进行电话预约;

  (5)下载广东省“粤·警民通”APP注册后进行预约;

  (6)下载广东省“广东网上办事”APP注册后进行预约。

  2.申请

  申请人按照预约时间前往预约点现场提交资料。

  3.受理

  户政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

  4.审查

  对已受理的申请,公安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办理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查验。

  5.办理结果

  对审查合格的申请,公安机关给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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