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规划师

栏目导航
人才引进栏目

2017年广东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业单位博士人才引进公告

栏目:人才引进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12-02 来源:网络

-

落户咨询二维码  

2017年广东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业单位博士人才引进公告

(2017年广东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业单位博士人才引进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业单位博士人才引进公告

  为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中轴新城提供高端智力支撑,深圳市龙华区决定,公开引进机关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博士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引进对象、方式及名额

  (一)公开引进全日制毕业于全球500强大学(2016年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或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500强大学)的应届、往届博士学历学位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1年5月1日之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各职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二)公开引进博士人才名额为35名,采取选聘引进和柔性引进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其中:

  1.选聘引进15名,包括:①经济金融类1名;②水利规划类1名;③城市建设与管理类4名;④教育卫生类9名。

  2.柔性引进20名,包括:①经济管理类5名;②城市规划建设类5名;③工程技术类3名;④文化创意类1名;⑤法医1名;⑥教育卫生类5名。

  二、公开引进报名条件

  (一)选聘引进报名条件

  1.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规定的职员选聘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引进博士人才职位表》(见附件1)规定的职位条件。

  3.专业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见附件7)。

  4.身体健康。

  5.报名者须符合任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1年9月31日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柔性引进报名条件

  1.符合《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业单位柔性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深龙华人才通〔2017〕3号)规定的柔性引才的标准和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柔性引进博士人才职位表》(见附件2)规定的职位条件。

  3.专业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

  4.身体健康。

  5.无违法违纪问题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流动的情形。

  6.仍在岗工作的,能与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就来深圳市龙华区开展柔性智力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三、公开引进程序

  (一)选聘引进程序

  本批博士人才选聘引进按照报名及资格初审、适岗能力测试、组织考察、确定选聘人选、办理聘用等程序进行。

  1.选聘报名时间和方式

  (1)选聘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7年6月2日(星期五)下午18:00时。

  (2)选聘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报名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至各用人单位邮箱,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3)选聘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引进博士人才报名表》(含免冠彩色电子照,见附件3)、《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聘博士人才报名信息简表》(见附件4)、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相关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认证》)、职称证或技术等级证、计划生育材料(报名时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证明本人符合选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或者扫描件)。

  2.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向报考者反馈资格初审情况。资格初审时,仅对报名人员对照本次选聘博士人才基本条件及职位有关要求进行审查,不针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因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3.适岗能力测试

  由各用人单位采取适宜方式,对资格初审合格的博士人才的标准条件进行测试,按照该岗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4.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通知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在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5.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用人单位须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6.确定选聘人选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选聘人选。

  7.公布选聘结果

  在龙华区委组织部网站公布选聘博士人才结果,未获选聘资格的,不再另行通知。

  8.办理选聘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柔性引进程序

  本批博士人才柔性引进按照报名及资格初审、组织评审、确定柔性引进人选、公布柔性引进结果、签订合约目标等程序进行。

  1.柔性引进报名时间和方式

  (1)柔性引进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7年6月2日(星期五)下午18:00时。

  (2)柔性引进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报名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至各用人单位邮箱,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3)柔性引进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柔性引进博士人才报名表》(含免冠彩色电子照,见附件5)、《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业单位柔性引进博士人才报名信息简表》(见附件6)、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相关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认证》)、职称证或技术等级证、计划生育材料(报名时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在办理柔性引进手续前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否则取消柔性引进资格)、证明本人符合柔性引进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或者扫描件)。

  2.资格审查

  根据柔性引进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参加公开柔性引进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向报考者反馈资格初审情况。资格初审时,仅对报名人员对照本次柔性引进博士人才基本条件及职位有关要求进行审查,不针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因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3.组织评审

  由各用人单位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资格初审合格的博士人才的标准条件进行评审。在评审确认的基础上,由各用人单位按照该岗位柔性引进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4.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通知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在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5.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用人单位须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6.确定柔性引进人选

  根据评审、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柔性引进人选,并报区委组织部审批。

  7.公布柔性引进结果

  在龙华区委组织部网站公布柔性引进博士人才结果,未获柔性引进资格的,不再另行通知。

  8.办理柔性引进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合约目标,办理柔性引进手续。

  三、薪酬待遇

  (一)选聘引进的博士人才

  1.事业编制。按照深人社规〔2012〕16号文的规定,进入事业编,办理聘用手续。

  2.人才住房。由深圳市龙华区住房保障部门优先安排一套80平方左右的人才住房。

  (二)柔性引进的博士人才

  1.薪酬。按照深龙华人才通〔2017〕3号文的规定,由双方按照适宜原则协商确定岗位薪酬,年薪最高60万元。

  2.人才住房:由深圳市龙华区住房保障部门优先安排一套80平方左右的人才住房。

  3.激励。对柔性引进的博士人才所主持的科研项目或所带领的学科建设等获得同行业省部级及以上权威奖项或被认定为重点学科等,给予博士人才最高20万元奖励。

  四、有关说明

  (一)本次深圳市外的博士人才参与选聘考试和柔性引进评审的给予一定交通及食宿补助,省内(不包括深圳市)人员按照500元/人的标准、省外(含港、澳、台)人员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海外人员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交通食宿补助。相关补贴将在2017年7月30日前发放。

  (二)选聘或柔性引进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聘或柔性引进资格。

  (三)选聘引进的单位联系方式及报名邮箱,请见附件8。

  (四)柔性引进的单位联系方式及报名邮箱,请见附件9。

  点击下载附件1-9.rar

  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公开选聘博士人才职位表.xls

  附件2:深圳市龙华区柔性引进博士人才职位表.xls

  附件3:龙华区公开选聘博士人才报名表及填表说明.doc

  附件4:选聘博士人才报名信息简表.xls

  附件5:龙华区公开柔性引进博士人才报名表及填表说明.doc

  附件6:柔性引进博士人才报名信息简表.xls

  附件7:研究生专业目录.doc

  附件8:选聘引进的单位联系方式及邮箱.doc

  附件9:柔性引进的单位联系方式及邮箱.doc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推荐资讯点击咨询
最新资讯点击咨询
热门资讯点击咨询
相关资讯点击咨询
推荐内容点击咨询
热门内容点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