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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引进人才来领福利啦!

栏目:人才引进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7-14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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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引进人才来领福利啦!

(新引进人才来领福利啦!)

  深圳商报记者徐恬通讯员赖嘉媛

  12月1日,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开始受理申请。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全流程实现网上申请、审核及发放,申请人无需到现场提交任何纸质材料。标准为本科元/人、硕士元/人、博士元/人,补贴一次性发放。

  哪些人才可以申请补贴?

  根据今年3月23日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委员会、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制定了《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定于今年12月1日实施并开始受理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2016年3月23日后经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和首次调入的在职人才,符合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深圳户籍、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同时在职人才还需满足“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的年龄条件,在引进审批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均可向办理其人才引进手续的市、区两级人力资源部门,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已申请的群体如何补差?

  据了解,2015年1月1日后经市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新招调的在职人才、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发放租房补贴。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补贴标准为本科6000元/人、硕士9000元/人、博士元/人。今年3月23日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向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发放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本科元/人、硕士元/人、博士元/人。《实施办法》是《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配套实施办法。

  在《实施办法》颁布之日前,从2016年3月23日起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已按照《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领取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新标准申请补发差额部分。补发差额的申请方式为系统自动比对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无需前往受理窗口办理或重复提交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差额部分补贴将在2017年一季度,一次性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可采用两种方式进行申请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全流程实现网上申请、审核及发放,申请人无需到现场提交任何纸质材料。

  目前申请人可采用两种方式进行申请:一是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官网登录“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https://sz.gov.cn/szhr_pubtalent/talent_login.jsp)按要求填报信息;二是通过手机方式申请:搜索关注“深圳人社”或“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地址:https://sz.gov.cn/szhr_pubtalent/goRentAllowanceWapLogin.do登录系统。

  此外,“深圳人社”将于12月6日(星期二)上午10:00-12:00进行新引进人才申领租房和生活补贴在线咨询答疑,欢迎广大市民关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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