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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租赁!要居住证!计生不积分!龙华区民办学位申请明天开始

栏目:积分入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2-04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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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租赁!要居住证!计生不积分!龙华区民办学位申请明天开始

(无需租赁!要居住证!计生不积分!龙华区民办学位申请明天开始)

  一、招生受理学校

  小一:

  美中学校、宝文学校、

  万安学校、龙丰学校、

  六一学校、墩背小学、

  博恒中英学校、胜华小学、

  尚文学校、爱孚学校。

  初一:

  美中学校、万安学校、

  龙丰学校、六一学校、

  博恒中英学校、尚文学校、

  爱孚学校。

  二、招生受理对象及条件

  小一:

  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2013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的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初一:

  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申请材料准备:

  深圳户籍: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儿童出生证。

  非深户籍: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社会保障卡。

  三、学位申请时间及安排

  01网上申请

  小一/初一:

  6月5日10:00-6月10日18:00

  家长根据自身情况在网上申请系统选择相应的民办学校,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上传证件材料扫描件(小孩、父母三方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社会保障卡。材料上传格式JPG)。

  家长登录“龙华民办小一申请/民办初一申请系统”,按指引进行申请。

  龙华民办小一招生报名系统:

  龙华民办初一招生报名系统:

  02就读条件审核

  (小一/初一:6月11日-6月25日)

  新生就读条件应用“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库对入学申请资料进行数据后台比对和审核。

  新生就读条件后台比对和审核后,由申请学校对各部门审核结果及核定分数进行复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如果出现因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家长须按所报学校要求进行信息复核,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相关部门核验,材料复核期间,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预申请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

  复核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信息修改和复核。

  03公布录取名单

  (小一/初一:7月9日)

  家长到申请就读学校或登陆网上申请系统,查询录取情况。

  04新生注册

  (小一/初一:7月10日-12日)

  各民办学校(小一/初一:7月10日-12日)接受新生注册。

  家长按照民办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注册,不按时到校注册的儿童、少年,视为放弃学位。

  四、类别及录取原则

  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类型划分和录取原则,其中家长计生情况不纳入积分加分项目。

  五、重要提示

  1.龙华区多年来学位紧缺,本次民办学校招生学位数量有限,将对民办学校空余学位录满为止,报名不一定能录取,未被录取的不再另行协调学位,请家长理性对待并做好其他就学准备。

  2.在该时间段内申请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排序依据,请家长错开申请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申请。

  3.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送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

  请家长确保所录入(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

  4.小一/初一:6月10日18:00为网上预申请结束时间,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申请,逾期未申请的不予补申请。

  5.已在4月份进行网上报名且公办学校初审通过的学生无须再报名,未被学校初审通过或被否决的可以重新申请民办学位。

  6.被学校初审通过,各项学位申请材料经“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审核不符合公办学校就读条件,但户籍或居住证审核合格、住房材料审核不合格的,去申请的公办学校登记更改为以上有少量学位空余的民办学校志愿,参与本次民办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7.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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