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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 2022年积分落户申请即将开始

栏目:积分入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7-07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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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 2022年积分落户申请即将开始

(提醒 | 2022年积分落户申请即将开始)

  原标题:提醒|2022年积分落户申请即将开始

  2022年新市民积分落户受理工作即将开始,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市民及时了解最新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申请条件

  非苏州市户籍的新市民持现居住地居住证,可以前往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新市民积分管理受理窗口提出申请。非常熟市户籍的苏州大市内户籍人员申请参加积分落户的,以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登记为居住依据,无需居住证。

  申请积分落户的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

  (二)在本市区域内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三)在本市区域内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相关时间节点

  申请时间:2022年1月1日至7月31日(不包含周末及节假日)。

  落户达标积分值公示时间:8月31日前。

  积分落户准入名单公示时间:9月上旬。

  办理户籍迁入手续时间:获得积分落户准入资格的申请人,根据相关通知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申请地点

  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新市民积分管理窗口。

  必备材料(原件)

  (一)居住证、身份证件、婚姻状况材料;

  (二)户籍证明、家庭成员关系材料;

  (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材料;

  (四)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或用人单位同意落户声明。

  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是指属于本人及直系亲属房屋所有权的住宅房;拥有公有住房租赁证的承租人租住的房屋;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租赁住宅房屋。

  加分材料(原件)

  申请人根据《常熟市新市民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的规定,结合自身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重点提醒: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在申请截止日期前有加分项目发生变化的(如社保、公积金、居住年限等)或有新增加分项目的,需前往新市民积分管理窗口刷新信息或提交材料以取得积分。申请人提出申请后至落户名单公示前,需要确保社保在参保状态且居住证在激活状态,否则会取消落户申请资格。

  *文章来源:常熟市新市民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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