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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附具体政策!恭喜993位新上海人落户大上海啦!有您吗?

栏目:人才引进落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1-02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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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附具体政策!恭喜993位新上海人落户大上海啦!有您吗?

(人才引进、附具体政策!恭喜993位新上海人落户大上海啦!有您吗?)

  人社局日前公布新的落户名单啦!这次共有993位朋友通过【引进人才】的方式落户上海,成为一枚新上海人!有的朋友可能还不了解引进人才落户,不知道什么条件才能申请,更不知道该如何办理。这都没关系,看完名单后面还有引进人才落户的攻略,申办条件、申办流程、申办材料...反正该有的都有啦!话不多说,先来看看名单吧!(张老师提醒您认真阅读

  公示名单

  以下人员已经我局审核同意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2018-10-12至2018-10-26,共15天。

  监督电话: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0-12

  基本每个月都会有千人落户上海所以咱们还是有机会落户的,下面沪小户就带大家看一看人才引进到底是怎么回事!需要咨询的下方留言或者私信我,请大家认真阅读完后再咨询~最近咨询量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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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适用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引进本市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

  2.申办条件

  用人单位引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沪工作稳定的人才,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8)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9)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0)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11)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备注:以上条件是目前引进人才政策相关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会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引进人才范围。

  3.申报材料

  (1)用人单位申请报告;

  (2)《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5)反映政治素质、能力业绩的相关材料;

  (6)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或职业资格证明;

  (7)与依据的申请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

  (8)就业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9)有效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10)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11)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引进人才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或者人才公寓、职工宿舍等的有效房屋权属证明及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12)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

  4.申办流程

  (1)申请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需要引进人才的,中央在沪单位、市属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其他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受理

  对于申办材料齐全的,经办机构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对申办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告知用人单位补齐相关材料。

  (3)初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初审机构或者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单位的申请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初审不合格的,应当及时告知用人单位。

  (4)审核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引进特殊人才的申请,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5)公示

  审核通过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在政务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15天

  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引进的人才,可不予公示

  (6)户口迁移

  经公示通过的人才,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本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7)家属随迁

  引进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看完这篇文章,你了解引进人才落户了吗?由于篇幅限制,其他细节问题,如对申请材料的要求、用人单位的要求、申办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张老师后面会另起一篇文章,帮大家详细讲解!

  感谢你认真阅读完,张老师老生常谈,毕竟张老师给你的建议,所以请阅读完后咨询~有时候没回你们的问题,是因为文章中已经涉及到了~而且居住证积分和居转户以及人才落户都是你们自己的事情,多上心即可~祝你们早日成为新上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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